《东莞市“机器换人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正式印发,2014年-2016年,我市每年都将拿出两亿元,连续三年对符合资助条件的”应用项目给予250万元的资助,而符合资助条件的第三方服务机构、行业公共服务平台等也将获得高额资助。
在凤岗的这家企业,生产线上几十台机器人“排排坐”,各有分工,默契配合,独立完成机床上下料、冲压、搬运等各种流程,不到一分钟就有成品陆续下线。引入这229名机器人“员工”,该公司花费了近5000万元,这些“员工”上岗后,实行24小时两班倒上班制度,生产效益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,同时也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。
公司副总经理何启文:“一个6台的冲床围绕着8台机械手的话,这个方案大约120万至130万元左右,如果有机械手,不需要休息,不用担心有工伤问题和其他引起的争议等,只要换一下零件,其实在4、5年来说是一定回本的。”
《东莞市“机器换人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明确:“机器换人”主要应用于东莞电子、机械、食品、纺织、服装、家具、鞋业、化工、物流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、劳动强度大、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领域的企业,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。因此,像凤岗这家企业一样进行技术改造的,能获得政府资助。
《办法》规定: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,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100万元以上,核算范围为设备仪器购置费及购买软件与技术的费用,都可申请资助。专项资金资助由四部分组成:“机器换人”应用项目、第三方服务机构、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以及重大项目。其中,“机器换人”应用项目可获250万元资助,第三方服务机构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。而资助方式主要分为四类:包括事后奖励、拨贷联动、设备租赁补助和贷款贴息。
此外,我市每年还将分行业分领域,认定一批“机器换人”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,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提高至400万元。不过,每年认定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年度资助项目数量的20%。而对“机器换人”重大项目,则按照“一事一议”方式报市政府研究决定。
《办法》明确提出,鼓励使用莞产设备。对购买本地生产设备的,莞产设备部分的资助标准提高至总投资的15%。如果莞产设备投入占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超过一半,该项目奖励金额提高至300万元。此外,如果企业使用了莞产设备,又被认定为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,该项目奖励金额再提高至500万。东莞市瑞鹏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是东莞、国内的机器人高新科技企业。瑞鹏机器人响应东莞市政府“机器换人”计划,推进东莞市工业机器人产业的发展。瑞鹏机器人愿与业界人士携手,为实现由“东莞制造”到“东莞智造”的升级贡献力量。
在凤岗的这家企业,生产线上几十台机器人“排排坐”,各有分工,默契配合,独立完成机床上下料、冲压、搬运等各种流程,不到一分钟就有成品陆续下线。引入这229名机器人“员工”,该公司花费了近5000万元,这些“员工”上岗后,实行24小时两班倒上班制度,生产效益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,同时也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用工成本。
公司副总经理何启文:“一个6台的冲床围绕着8台机械手的话,这个方案大约120万至130万元左右,如果有机械手,不需要休息,不用担心有工伤问题和其他引起的争议等,只要换一下零件,其实在4、5年来说是一定回本的。”
《东莞市“机器换人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》明确:“机器换人”主要应用于东莞电子、机械、食品、纺织、服装、家具、鞋业、化工、物流等重复劳动特征明显、劳动强度大、有一定危险性的行业领域的企业,特别是劳动密集型企业。因此,像凤岗这家企业一样进行技术改造的,能获得政府资助。
《办法》规定:凡企业成立一年以上,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100万元以上,核算范围为设备仪器购置费及购买软件与技术的费用,都可申请资助。专项资金资助由四部分组成:“机器换人”应用项目、第三方服务机构、行业公共服务平台和项目以及重大项目。其中,“机器换人”应用项目可获250万元资助,第三方服务机构每年奖励不超过100万元。而资助方式主要分为四类:包括事后奖励、拨贷联动、设备租赁补助和贷款贴息。
此外,我市每年还将分行业分领域,认定一批“机器换人”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,单个项目资助金额提高至400万元。不过,每年认定示范项目数量不超过年度资助项目数量的20%。而对“机器换人”重大项目,则按照“一事一议”方式报市政府研究决定。
《办法》明确提出,鼓励使用莞产设备。对购买本地生产设备的,莞产设备部分的资助标准提高至总投资的15%。如果莞产设备投入占项目设备和技术投入超过一半,该项目奖励金额提高至300万元。此外,如果企业使用了莞产设备,又被认定为重点示范推广应用项目,该项目奖励金额再提高至500万。东莞市瑞鹏机器人自动化有限公司是东莞、国内的机器人高新科技企业。瑞鹏机器人响应东莞市政府“机器换人”计划,推进东莞市工业机器人产业的发展。瑞鹏机器人愿与业界人士携手,为实现由“东莞制造”到“东莞智造”的升级贡献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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